補貼2萬元、8萬元!這些車報廢更新補貼有新標準
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、財政部近日印發(fā)《關于加力支持大規(guī)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。這些車輛報廢更新補貼有新標準。
提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
在《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》(商消費函〔2024〕75號)基礎上,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(含當日)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,并購買納入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,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2萬元、購買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1.5萬元。
自《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》印發(fā)之日起申請補貼的消費者,按照本通知標準執(zhí)行補貼。消費者按本通知標準申請補貼,相應報廢機動車須在本通知印發(fā)之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。
——————
對自《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》印發(fā)之日,即4月24日起提交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的消費者,按照調整后的補貼標準執(zhí)行;對已經領取補貼的消費者,補齊差額部分補貼。
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
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,加快更新為低排放貨車。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,平均每輛車補貼8萬元;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,平均每輛車補貼3.5萬元;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,平均每輛車補貼3萬元。
提高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
推動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,支持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。
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,平均每輛車補貼6萬元。
查看更多“大規(guī)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”政策
來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
【大規(guī)模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】專區(qū)
用戶登錄
還沒有賬號?
立即注冊